财政研究

关于评选2023年度

“邓子基财税学术论文奖”的通知

 

为推动财税学术研究,鼓励更多作者投身于高质量的财税论文创作,福建省邓子基教育基金会与《财政研究》编辑部共同设立了邓子基财税学术论文奖,由参选人本人自愿报名提出申请。评选结果在《财政研究》上刊登,并由福建省邓子基教育基金会和《财政研究》编辑部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。现根据《邓子基财税学术论文奖章程》的规定,将邓子基财税学术论文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设立评选委员会,评委由相关知名学者、专家组成。

二、本次参评论文范围为发表于《财政研究》2021年、2022年的财税论文。 

三、本次“邓子基财税学术论文奖”自即日起接受参选申请,申请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 

四、申请人可依据下列申请表自行制作2023年度“邓子基财税学术论文奖”申请表(可包含下载、引用、转载、获奖等详细信息),通过电子邮件发往《财政研究》编辑部邮(czyjmof@126.com)邮件主题命名为“2023年度邓子基财税学术论文奖申请+姓名”,并附5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一份。 

五、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获奖论文,不受时间限制,一经核实《财政研究》编辑部和福建省邓子基教育基金会有权撤销其获奖资格,追回资金及证书。

 

《财政研究》编辑部

福建省邓子基教育基金会

2023年3月 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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